三、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2.定向招聘“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的,限截止2016年4月23日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陽市服務滿兩年及以上且仍在崗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五類人員報考。已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取的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再報考該崗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yè)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4月23日。崗位有其他年齡限制要求的,以崗位一覽表為準。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要求的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www.zunmy.com)了解,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義務兵在軍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指入學至畢業(yè)證頒發(fā)前)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yè)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4月23日。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3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
3.除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外,截止2016年4月23日仍未取得畢業(yè)證的。
4.截止2016年4月2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未經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7.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guī)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1.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